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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缠八年“疙瘩债” 一纸协议终得解

【字号:    】        时间:2026-05-28      

近日,随着雅居实业有限公司(化名,简称雅居公司)将最后一笔款项支付给双峰建筑有限公司(化名,简称双峰公司),两家公司执行和解协议履行完毕,两家公司间长达8年互相诉讼僵局不复存在,多起民事纠纷缠成的“疙瘩债”终于在检察机关的推动下消解。

工程结算起纷争 “以房抵款”账难平

2011年7月,雅居公司与双峰公司签订施工合同,由双峰公司为其建设某商业项目,并在2014年10月竣工验收。因工程款结算争议,2018年11月,双峰公司向法院起诉雅居公司索要其中A楼欠付的工程款260余万元。2020年10月,宜城市人民法院判决支持双峰公司的诉求,雅居公司却不服并提出上诉。2021年4月,经二审法院调解,雅居公司同意偿付双峰公司欠付的A楼工程款260余万。

然而事后雅居公司仍感不服,称因自己在结算同一商业项目的B楼时,将1200平米的房屋作价600万抵给双峰公司的实际施工人王某,故在结算B楼工程款时相当于多付了400多万元。于是,2022年8月,雅居公司又起诉双峰公司,要求其返还B楼结算中多收的工程款400余万元。法院审理后认为,“以房抵款”协议有王某签字、双峰公司盖章,应当抵扣工程款。2023年12月,法院判决双峰公司返还多收的工程款400余万元。而此时,两家公司因案涉商业项目已经产生了其他多起诉讼,民事纠纷的“疙瘩”也越缠越大。

检察监督辨“房主” 建议再审破僵局

拿到判决书的双峰公司也“懵了”,立马联系上了王某,然而王某也说房子不在自己手上。面对突然产生400多万债务,双峰公司无力承受,遂于2024年5月向宜城市检察院申请监督。受理案件后,检察机关立刻对案涉抵款房产进行调查核实。经不动产登记查询,案涉房产仍登记在雅居公司名下,目前由案外人吴某租下并经营了一家KTV,吴某也提供了租赁协议。经向王某核实,王某虽认可以房抵款协议,但表示房屋始终未实际交付。

全案审查后,检察机关认为,雅居公司与双峰公司及实际施工人王某签订了“以房抵款”协议,但该房产并未实际交付,房屋所有权仍归雅居公司,并且其实际占有、收益。“以房抵款”协议未约定原工程款债务消灭,未过户或实际交付的房产价值不应直接记入已付工程款。2024年7月,宜城市检察院以有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为由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建议依法再审该案。2024年9月,法院对该案裁定再审,并于2025年10月作出再审判决,撤销原判决,驳回雅居公司诉讼请求。然而雅居公司不服再审判决,又提出上诉,双峰公司的心又提了起来……

汇集多案寻转机 协同助企解难题

之前的多起债务执行还未完结,新的诉讼风波又起,眼看两家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大,宜城市检察院决定主动出手,以此次再审为契机,帮助他们走出“诉讼泥潭”。承办检察官梳理两公司的诉讼及执行情况发现,两公司实质争议区间不大,具有和解的可能,于是分别与两公司的负责人及案涉实际施工人沟通,并积极配合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宜城市人民法院开展调解工作。

2026年2月,在法检协力配合下,两公司最终在另一起执行案件中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将涉及两公司全部诉讼中的应付、已付款项一并清算。双峰公司放弃部分款项,雅居公司承担大部分诉讼费用,雅居公司撤回本案上诉,双方全部诉讼争议终结。2026年3月,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准许雅居公司撤回上诉,随后,两家公司的《执行和解协议》也全部履行完毕。

旧争不扰来日风,解开“疙瘩”、卸下“包袱”的两家公司在握手言和后,一定能迎来新的发展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