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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落细“五个体系”丨基层检察科学管理体系的“三维”构建

【字号:    】        时间:2026-04-30      

春潮涌动处,实干奋进时。近期,应勇检察长在全国检察长会议上明确提出着力构建高质效办案的法律制度体系、评价标准体系、操作规范体系、科学管理体系、责任落实体系。这“五个体系”立足时代所需、履职所要,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要求,从理念层面推向制度机制层面,为检察履职提供了系统性框架支撑。全市检察长会议要求,两级院要围绕构建“五个体系”,结合自身实际找准“小切口”,从学习延伸到实干,在实干中深化对“五个体系”的理解。即日起,襄阳市检察院推出“落实落细‘五个体系’”专栏,旨在搭建交流互鉴的平台,在思想碰撞中深化对“五个体系”有机统一的认识,在实践探索中明晰构建路径、创新落实举措,推动法律监督全面提质增效,以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工作实效,交出“十五五”开局之年的优秀检察答卷!
 
基层检察科学管理体系的
 
“三维”构建

 

任丹
 
宜城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最高检党组提出着力构建高质效办案的“五个体系”,为破解长期困扰基层的办案质效提升难题提供了系统化解决方案。其中,科学管理体系在“五个体系”中发挥监督保障与检验落实的重要作用,重在为高质效办案提供更加有效的监督管理。作为基层检察机关,要狠抓科学管理体系的主体性、规制性和创新性,不断丰富内涵、联动要素、织密闭环,推动“五个体系”深度融合、协同发力,夯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础性工程,为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一、筑牢主体性,以担当自觉激发科学管理的内生动力
 
科学管理体系的主体性,核心是解决“谁来管”的问题。要构建检察“大管理”格局,明确各层级的职责边界,使管理责任从“要我做”转变为“我要做”,从被动接受转变为主动作为。
 
一是发挥检委会和检察长的业务统筹决策作用。检委会应坚持对重要业务和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进行民主决策、集体监督,同时应避免“重议案、轻议事”,聚焦全局性、方向性的检察业务事项研究,切实把宏观管理要求转化为可落地的具体工作部署。检察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带头办理重大疑难新类型案件,通过亲历性办案有效掌握一线管理难点堵点,优化全流程实质化闭环管理。每月组织开展办案质效分析研判,透视司法理念、政策落实、社会治理等深层次问题,提示风险,明晰方向,确定改进工作、提升监督办案质效的方法措施。
 
二是压实业务部门的自我管理责任。自我管理是整个案件管理的基础,各类检察人员都要寓管理于办案、边办案边管理、以管理促办案。要强化检察官的办案质效第一责任,制定《刑事检察高质效案件标准指引》等,引导检察官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办案程序、文书撰写、案卡填录上把好“第一道关”。明确部门负责人职责定位,推行“部门负责人+业务骨干”双轨管理模式,前者牵头统筹部门管理全局,后者分工负责流程监管、质量检查、案例管理、新人带教等具体管理事项,并结合各条线业务特点细化管理举措,如刑检部门每周召开案件复盘会强化过程管控,民行检察部门建立“办案与监督同步台账”压实管理责任,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实行“一案一回头”跟踪核查机制倒逼管理落地,确保管理要求在部门层面落地生根。要充分发挥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小组统筹作用,大力组织开展辩论赛、出庭评议、以案带训等活动,推进实质化、规范化办案审查协商共建机制,将有效经验固化为出庭工作规范等制度,促进刑事检察基本职能建设,提升整体办案质量。
 
三是发挥案管部门的专门管理作用。以规范为前提,围绕十项业务范围,细化本地的操作规程,用制度标准把“管什么、怎么管、管到什么程度”固化下来,比如刑事案件依据罪名类型与复杂程度实行科学分案;民事、行政检察案件围绕法定办案期限设置流程节点智能提醒等。做实流程监控与预警,明确监控清单,定期梳理高发、频发问题点进行流程监控提示。建立本院案件评查人才库,构建“常规评查+重点评查+专项评查”模式,提升评查专业度与规范化。强化数据分析与研判成果运用,向业务部门实时反馈管理侧重点,推动检察履职补短板、强弱项、调结构。
 
二、强化规制性,以制度闭环织密科学管理的运行网络
 
科学管理体系的规制性,核心是解决“怎么管”的问题。要通过制度设计将管理要求嵌入办案全流程,形成从高质效办案到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完整闭环。
 
一是严格落实风险研判与请示报告制度。明确研判范围与重点类型,规范研判流程,实行“首办必研、关键节点复研、部门集体研评”,聚焦法律监督、追赃挽损、矛盾纠纷化解、源头治理四个方面制定备案审查表,形成管理台账,部门每月召开办案风险研判联席会议集中研判。将“三同步”工作要求融入研判,对存在重大办案风险的案件,及时向上级机关请示报告,确保早发现准识别早处置。
 
二是构建“自查—互查—检查—评查”四级质控体系。以检察官、部门负责人、案管部门为主体构建四位一体质控体系,构建“每案必检”全覆盖机制。检察官依托案件质量智能检查评查系统对所有在办案件进行办案程序自查;同一或不同部门组织办案组之间进行互查;部门负责人侧重从案件质量、实体决策、程序规范以及办案趋势进行检查;案管部门应注重检评协同,对于案件质量智能检查评查系统未能覆盖的其他重点案件,进行随即抽评,防止反复检查评查。
 
三是建立完善案件质量讲评制度。采取“示范性讲评”与“警示性讲评”相结合,每月组织一次专题讲评,评选优质案件,汇编正、反典型案例与文书,加强结果运用。以讲评反映出的问题为导向,有针对性地开展岗位练兵,从而有效扬长补短、强基固本。同时,常态化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与,将外部意见建议切实转化为改进管理、强化办案的具体措施。
 
三、突出创新性,以数智赋能驱动科学管理的迭代升级
 
科学管理体系的创新性,核心是解决“管得好”的问题。要以数字检察为引领,以理念革新为先导、以技术融合为支撑、以机制创新为驱动,实现科学管理的持续迭代升级。
 
一是以数字思维重塑管理方式。以数智技术赋能案件质量评查,基于智能辅助系统对全量评查数据进行多维度挖掘分析,批量归纳问题类型、分布规律,建立“问题数据库”,向检察官智能推送常见错误提醒和规范化建议。探索流程监控新模式,在受案审查中重点关注强制措施、退回补充侦查等重要节点,与办案日期相关联,设定专门监控规则,对筛选出的超期羁押、超期未重报等案件推送流程监控提示。深化数据驱动的质效分析研判,多维度挖掘、碰撞数据,分析研究背后的共性问题和系统性风险,找准管控薄弱环节,倒逼完善办案规范、优化过程管控、强化案件指导、助力社会治理。
 
二是以融合思维强化成果运用。科学管理体系与一体抓实“三个管理”一脉相承,要建立跨部门、跨层级的协同机制,贯通推进“三个管理”,将任一管理环节发现的“问题清单”,系统性地转化为优化其他环节的“措施清单”与“制度清单”。比如,通过办案质效分析研判发现“诉判不一”“办案时长偏长”等问题,经复盘锁定常见罪名认定分歧、证据标准把握不一、退查提纲说理不足等深层次症结,检察机关可联动公安机关,共同制定管辖权规范指引、简案快办指引、补充侦查提纲制作指引等,加强“诉判不一”刑事案件备案审查,联动法院共同制定常见罪名法律适用指引,统一司法尺度、提高办案质效。
 
三是以创新思维推动“管案”与“管人”深度衔接。以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为管理主线,以案件质量等次为办案质效评价的核心标准,完善干警考核评价体系,对优质案件、优秀案例及有突出贡献的办案检察官予以通报表扬和激励。对于基本合格案件中在证据审查和采信、事实认定、办案程序、释法说理、文书制作和使用方面存在的瑕疵点,赋予从高到低的分值,累计积分,分别作出谈话提醒、责令检查等处理。对不合格案件,全面复盘检视、严格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