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规定,襄阳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任命了任丹同志为宜城市检察院检察长。依据《湖北省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组织办法》规定,宜城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了这次宣誓仪式。
宜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进雷主持宪法宣誓仪式,他指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宣誓是对宪法和法律的郑重承诺,检察官们要带头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使命,为检察事业的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检察长任职宪法宣誓是弘扬宪法精神、彰显检察忠诚的重要实践。通过检察长宪法宣誓仪式,向党和人民作出恪守宪法、依法履职的郑重承诺,展现了检察机关维护公平正义的坚定决心。通过公开宣誓接受社会监督,激励全院检察人员进一步筑牢政治忠诚,弘扬新时代检察职业精神,以宪法为纲忠诚履职尽责,不断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提升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