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彩风格

检护民生丨原告的检讨书

【字号:    】        时间:2024-09-29      

  九月的暖阳洒在一级级的台阶上,宜城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匡跃龙迈着轻快的步伐,来到了法院执行局的办公室。与屋内执行局和民事审判庭的法官打过招呼,匡跃龙的目光转到了站起身、显得有些忐忑的老范(化名)身上。老范双手递过一张纸,吞吞吐吐地说道“陈庭长、匡检察官,这......是我的检讨书......”。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老范为什么要向法官、检察官交上一份检讨书?这还要从9年前的一场诉讼说起。 


  状告公司讨欠款   

  2015年5月,老范将湖北金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化名,以下称金创公司)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金创公司偿还他的借款本金15万元及2万余元利息,合计17.3万元。诉讼中,老范陈述自己2009年起在金创公司担任会计,2014年公司资金周转困难,先后向他借款15万元并约定支付利息。2015年4月,老范与公司对账,公司经理郭总(化名)给老范出具了欠款17.3万元的欠条,并加盖了公司公章。后经多次催告,公司未还款,老范遂提起诉讼。老范不仅向法院提交了17.3万元的欠条,还提交一张5万元的银行转账凭证、两张5万元的银行取款凭证作为证据。2015年9月法院判令金创公司偿还老范借款本息共计17.3万元。拿到胜诉的判决后,老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因金创公司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一直未执结。

 

  公司申诉现“疑云”  

  时间来到2024年5月的这天,金创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总(化名)和经理郭总来到宜城市人民检察院进行申诉,民事检察官匡跃龙接待了他们。郭总讲述了当时借款、出具欠条及诉讼的经过:金创公司向老范借款本金只有5万元,老范要5分的利息(即月息5%),公司原本想短期周转,但一时还不上,没想到到了2015年4月,老范拿着自己算的对账单,按利滚利、未付利息再计息外加误工费、误工费利息的计算方法,硬是把借款期一年多的5万元本金演算成合计为17.3万元的本息。而且老范堵在郭总办公室门口逼他出具17.3万元的欠条,郭总迫于老范纠缠,想着法律也不可能支持这高得离谱的计息方式,遂按他要求出具了17.3万元的欠条。谁承想,后来老范起诉到法院,拿出了欠条和三张转账、取款凭证,说其出借本金是15万元。出庭的李总虽然抗辩本金仅5万元,但因拿不出证据,最终败诉。 


  “如果虚列本金,想把不受法律保护的高息认作本金,肯定是违法的。但现在双方各执一词,且老范有欠条和转款、取款凭证等客观证据。你这边现在有什么证据能够推翻他的主张吗?”匡跃龙问罢,郭总从包里小心翼翼地拿出了一份对账单。只见,对账单绘制了Excel表格,详细地记载了初始本金5万元从2014年5月至2015年4月期间,每月本金计息、利息复计息、垫支利息、误工工资及利息等各个款项的金额,最终2015年4月欠款本息总额为17.3万元。对账单上有郭总和老范两人的签字并加盖有公司公章。 

“这张对账单是老范自己做的,他找我对账那天才给我,我俩签了字。但后来开庭时这张单子没有找到,所以没能交给法院。最近公司搬家,我才在一个文件袋里找到”郭总解释到。“检察官,请你帮帮忙,欠老范的钱,合法范围内我肯定想办法还他。但他起诉隐瞒高息,谎称借款本金有15万,骗到了法院的判决。我听律师说检察院可以监督虚假诉讼,还请你帮我们公司翻案!”李总诚恳地说道。“来,你们在我们控申窗口把监督申请的材料整理好。我们受理后会依法审查、调查,处理结果将及时反馈给你们......”匡跃龙一边说着,一边引导李总、郭总整理监督申请材料。

  民事检察揭真相   

案件受理后,匡跃龙及时调取了法院诉讼卷宗,查看了相关证据及庭审笔录。关于老范提交的其中两张取款凭证只显示各取现金5万元,但无法判断款项去处;庭审中,金创公司李总也确实抗辩借款本金仅为5万元。为了充分调查核实,匡跃龙经过准备,约见了老范。

  老范见到检察官便开始诉苦,起诉的欠款迟迟未执行到位。“公正可能会迟到,但不会缺席......”安慰老范后,匡跃龙详细询问了他与金创公司的借款、对账及诉讼的过程,老范娓娓道来,和原审的情况基本一致。在老范坚称出借本金是15万元,且欠条已写清楚的情况下,匡跃龙向他出示了金创公司新提交的对账单,并质问他,对账单的内容是否清楚?签名是否系其本人签署?为何对账单反映的5万元本金累计本息至17.3万元与欠条所载款项分毫不差?看着对账单,老范愣住了。对于匡跃龙的询问,老范也是闪烁其词,最后低头沉默。 


  经过对老范的询问,结合新证据及原审情况,匡跃龙确认了老范捏造部分事实进行虚假诉讼的行为。2024年6月,宜城市人民检察院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指出现有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且该案系原告捏造部分事实提起的虚假诉讼,依法应予纠正。 


  检法携手促和解   

法院收到再审检察建议后,核实了案件相关情况。确认了再审检察建议中审查的事实及虚假诉讼的情形。经法院研讨并与检察院沟通,鉴于该案处于执行程序中,能否根据审查查明的事实,通过执行和解实质化解决双方争议。为减少当事人诉累、节约司法资源,检察机关受邀与法院共同开展该案的民事和解工作。法院首先对老范虚构部分事实提起诉讼导致法院作出错误判决的行为予以训诫,另向金创公司告知了相关情况、听取其意见。“老范的行为已受到法院的惩戒,公平正义是司法机关共同的价值追求。为争议画上句号,还当事人一个公道......”检察官匡跃龙通过释法说理,建议双方基于真实的借贷金额确定还款责任及合法、合理的利息。

  经过检察监督,老范认识到自己虚构部分事实提起诉讼的错误,向法院、检察院作出书面检讨,并承诺仅主张5万元本金及适当的利息,这便有了开头老范向法官、检察官提交检讨书的场景。

 

  看到检察院、法院工作人员为维护司法公正而奔走的情形,金创公司的李总承诺想尽办法连本带息偿还老范。近日,双方在法院主持及检察官匡跃龙的见证下当场履行执行和解协议,金创公司及李总周转资金一次性偿还老范本息合计8万元。至此,案结、事了、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