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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印章有问题

【字号:    】        时间:2022-07-01      

 

 

  近日,宜城某电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公司”)总经理带着一面“公正司法维护营商,高效服务护航企业”的锦旗送到了宜城市检察院,感谢该院为其公司挽回了几百万元的经济损失。 

  2021 年10月8 日,宜城市人民检察院受理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李思远(化名)涉嫌职务侵占、寻衅滋事案。   

  通过查阅卷宗,承办检察官周宜了解到,李思远与电子公司老板孙高德(化名)是干亲。孙高德非常信任李思远,不仅将公司的重要业务交给李思远,甚至将公司的印章也一并交给了李思远保管使用。 

  然而,这种亲属间的“合力”却演变成了“斥力”…… 

  2019年李思远私自将公司的28块电子部件拉走并卖掉,所得款项也据为己有。事情败露后,孙高德也只能无奈的忍让着。于是,李思远变本加厉,将公司的厂房装修项目交于前妻胡月梅(化名)的建筑公司,并从中谋取私利。到了结算工程款的环节时,李思远居然代表建筑公司向孙高德要账,此举让两人彻底闹翻。孙高德也将印章从李思远处收回,交给了业务部负责人刘欣(化名)。 

  因为迟迟收不到工程款,心怀怨怼的李思远,纠集了几名刑满释放人员多次到电子公司闹事,严重影响了生产经营。 

 

 

  “现有证据足以认定李思远涉嫌职务侵占罪和寻衅滋事罪。”审阅完卷宗材料,周宜在确定李思远既有犯罪事实的情况下,通过比对电子公司证人刘欣和建筑公司胡月梅的证言,又有了新的发现: 

  刘欣称,因厂房装修工程款未结清,2020年4月,建筑公司将电子公司告上了法庭,案件在一审、二审期间,建筑公司只提供了一份承包合同,没有提交工程价格等方面的证据,而到了 2021 年7月,案件发回重审再次开庭时,建筑公司居然能向法院提交工程结算书,验收单及材料费用清单等材料,且材料上加盖了电子公司的印章。 

  “如果建筑公司手上确实有验收单这样的铁证,为什么没有在一审的时候就拿出来?按照时间推算,庭审期间,印章应该在刘欣手中保管,为什么验收单上会加盖公章?” 

  根据刘欣和胡月梅的证言,再结合在案其他证人证言及相关书证,周宜推测——这些材料上面的印章有问题,极有可能是李思远为了获得有利于建筑公司的民事裁判,伪造了公司印章。 

  为印证这一论断,周宜迅速与办案民警沟通,并建议其委托专门机构对印章进行鉴定。后经襄阳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对合同结算书及工程验收、材料费用单上的印章和电子公司提供的印章作为样本进行的鉴定,结果显示合同结算书中相关材料单据上的印章与电子公司提供的印章不相吻合。   

  至此,案件脉络逐渐清晰,周宜围绕该线索要求公安机关迅速展开侦查、取证。通过收集到的李思远前妻胡月梅、及其他涉案证人的证言、书证、鉴定意见等相关证据,终于认定了李思远伪造公章的事实。 

 

 

  2022年5月13日,经宜城法院一审审理,李思远因犯职务侵占罪、寻衅滋事罪和伪造公司印章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同时,电子公司与建筑公司之间的民事诉讼案,因装饰装修工程结算书及补充费用的印章经鉴定系伪造,不能作为认定民事案件事实的证据,建筑公司因未能举证证明欠款的事实,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被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2022年5月30日,当周宜与两名人民监督员对电子公司进行回访时了解到,该公司近年来一直平稳发展,就因为与李思远的官司纠纷,差点让企业陷入停滞。 

  “多亏检察官明察秋毫,揭露了李思远伪造公司印章的犯罪事实,为我公司赢得了民事官司,不仅避免了几百万的损失,更让公司的名誉得以恢复。”总经理接着说:“今年前四个月,我公司的产值较去年同期翻了两番,总公司准备把宜城作为生产基地,争取早日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