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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城钟祥两地检察院会签机制 开创跨区域检察协作新局面

【字号:    】        时间:2024-09-03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助力流域综合治理,推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不断加强汉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9月2日,宜城钟祥两地检察院联合会签《宜城市人民检察院 钟祥市人民检察院 关于建立汉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法律监督协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开展座谈交流。

 

宜城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石炜,钟祥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军强以及双方分管领导及业务部门负责同志出席联签仪式。

 

《意见》指出,要着眼解决汉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重难点问题,探索建立汉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跨区域协作工作机制,逐步形成高层次合作、高质效办案、高水平保护、高成果落实的全方位流域保护工作格局。

《意见》明确,要通过建立检察长联席会议机制、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案件信息研判和线索移送机制、部门联动机制、办案协作配合机制,一体推进汉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

《意见》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举措、凝聚工作合力,通过跨区域协作加强交流互鉴,共同提升检察工作现代化水平,凝聚服务保障汉江生态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

 

钟祥市院刘军强检察长就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意见》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进一步强化协作配合力度,扎实落实《协作机制》和本次会议确定的活动安排,让协作机制运行起来,取得实效;二是进一步强化信息共享力度,实现涉汉江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共同研究跨区域协作办案的难题堵点;三是进一步强化研讨交流力度,加强研讨交流,相互学习借鉴流域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的有益经验;四是进一步强化法治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汉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举措和成效,推动形成汉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良好舆论氛围。

 

宜城市院石炜检察长就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意见》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纲举目张抓落实,细化工作举措。明确工作重点和方向紧扣《意见》内容,细化落实工作措施,构建全方位、全链条的协作格局;二是要精益求精提质效,深化检务合作。努力办成一批跨区域一体化的精品案件,探索以联合调研、检察建议等形式推动社会治理;三是要凝心聚力强创新,打造特色品牌。突出品牌塑造,积极探索工作新思路、新方法,打造有影响力、有辨识度的跨区域协作检察新品牌。

 

《意见》签署后,参会人员还分别围绕数字检察、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队伍建设等相关内容进行了研讨交流。

 

会议指出,加强宜城、钟祥检察院交流协作,对于促进汉江流域生态保护、促进检察事业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两地检察院将以《意见》为基础,以共识促行动,不断深化拓展合作框架,共同提升检察工作现代化水平,为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