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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清理“空壳公司” 助力打击电诈犯罪

【字号:    】        时间:2024-08-05      

  “感谢检察机关的宝贵建议,我们对检查出的问题线索已开展立案调查。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对经营主体的监管力度,切实做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源头治理和防范工作。”近日,宜城市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人向检察官送达回复函时详细介绍了该部门落实检察建议的有关情况。

 

2023年8月,犯罪分子利用张某注册的“空壳公司”对公账户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接收电信网络诈骗资金100余万元。经宜城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张某被法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检察官发现,张某虽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涉案“空壳公司”仍处于存续状态,存在继续为实施犯罪提供帮助的可能。企业的对公账户因转账额度高、风控识别难度大,部分“空壳公司”的对公账户往往被电信网络诈骗分子用于接收和转移大量电信网络诈骗资金。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强化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源头治理,宜城市检察院向宜城市市场监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书,建议其调查掌握辖区内存续的“空壳公司,对异常公司进行集中清理;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规范企业注册登记和审批工作;落实监管职责,加大对违法犯罪的查处力度。

在宜城市检察院的督促下,宜城市市场监管部门积极联合相关部门对全市经营主体进行清查,重点清理“空壳公司”,检察干警在法律法规宣传、制度建设、监管执法等方面发力,多方联合大力开展电信网络诈骗源头治理防范专项工作。经过专项整治,截至2024年7月,宜城市检察院、市场监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对涉嫌虚假登记、未实际开展经营、无法联系住所等情况的“空壳、僵尸、虚假”企业进行联合限制,列入严重失信名单4户。联合其他部门随机抽查12次,检查各类市场主体73家,开展涉及金融字号等行业主体专项行动3次,对发现的12条问题线索已立案3起。

下一步,宜城市检察院将继续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依托“府检联动”机制,巩固“空壳公司”治理效果,就数据共享、信息通报、案件移送等方面建立完善相关机制,推动长效久治,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