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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刚很忙】办好食品安全公益诉讼案

【字号:    】        时间:2024-04-01      

  2021年10月,宜城市某商超在未对购进的年糕和糯米糍粑进行合格的检验的情形下进行了销售,经鉴定,该商超购进的这一批食品添加剂超标,被鉴定为不合格产品。

  2022年2月,宜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商超的违法行为作出了行政处罚,并将此案作为可能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移送至宜城市检察院,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经过分析研判认为,虽然该商超已经受到行政处罚,但其销售不合格食品侵害不特定多数人利益,应当要求其承担民事侵权责任,2022年6月,宜城市检察院决定立案调查。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2017年襄阳市被授予首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称号,并且在此之前,襄阳地区还未办理过单独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承办此案的检察官王刚深知只有办好这个案子,才能对之后类似的案件起到引领示范作用,才对得起襄阳“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称号。

  “这件案子一定要办好、办实!”面对双重压力,王刚并未退缩。为全面收集证据,他深入涉案单位调查、多次走访行政部门了解案涉产品可能影响的消费人群范围。同时,为准确评估食用不合格食品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的影响,王刚主动联系咨询高校食品领域专家,以获取更全面、更专业的意见。2022年8月18日湖北文理学院食品科学技术学院化学工程学院专家给出意见:在年糕、糯米糍粑等粮食制品中检测出的添加剂含量违反相关法律要求、检出剂量威胁人体健康、存在安全隐患。

  2022年8月22日,宜城市检察院根据管辖的规定,经调查核实后依法将案件移送襄阳市人民检察院提起诉讼,诉请判令被告商超支付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销售价款十倍的惩罚性赔偿金。

  2023年7月,该案在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王刚出庭参加诉讼。经过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法院最终支持了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被告商超支付惩罚性赔偿金1.7万元。通过办理此案,该商超在检察机关的帮助下提升了食品安全意识,建立了安全追溯管理和全链条管理制度,从源头上防范产品质量风险。

 

 

  该案虽然已经办结,但王刚为维护食品安全所做的工作仍在继续。2023年11月,王刚在走访时发现,宜城市雷河镇某小学对面一家食品店在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经营小餐饮,存在食品安全隐患。2023年12月他向市场监管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对该店进行监督,确保该店不再售卖小餐饮及预包装食品。同时,以此案为契机,王刚推动市场监管局对全市各学校周边共351家小餐饮经营者和全市范围10余家大小商超等重点场所进行了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以点带面解决食品安全中的突出问题,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