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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予监外行不行,公开听证评一评

【字号:    】        时间:2023-10-26      

2023年10月24日,宜城市检察院收到了法院出具的何某某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2023年2月,何某某被法院依法判处后,以腰3椎体爆裂骨折并双下肢不全瘫、胸12椎体压缩性骨折、腰椎横突多发骨折、左脚趾残修术后生活不能自理为由向法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宜城市法院依据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诊断意见书和有关法律规定,在作出决定之前提请宜城市检察院对何某某暂予监外执行一案进行法律监督。

 

 

2023年10月11日,宜城市检察院对何某某暂予监外执行监督案件举行公开听证。会议邀请宜城市法院、宜城市司法局、人民监督员参加,襄阳市人大代表、宜城市政协委员进行全过程监督。第三检察部检察官阮金龙主持本次听证会。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阮金龙首先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暂予监外执行的依据和相关法律规定,以及申请人何某某的患病情况、诉讼过程,并出示了申请人病历记录、残疾人证、司法鉴定意见书、市司法局社会调查评估过程及结论等相关证明材料,各方就何某某是否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展开了充分讨论。

 

“虽然犯罪嫌疑人生活不能自理,但他毕竟年轻,且双手还能活动,是否存在再犯的可能性?”人民监督员在会上说到。

“这个问题我们在审查时慎重考虑过,综合社区矫正管理局的调查评估意见书及相关材料来看,何某某目前再犯可能性小。今后我们也会加大对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的监督力度,定期到社区矫正管理局了解情况,及时掌握犯罪嫌疑人的情况,防止其再犯”。阮金龙对人民监督员的疑虑回答道。

 

最终,参会人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提出的意见,认为何某某的情形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

“检察机关将暂予监外执行监督工作置于阳光之下,进一步提高了人民群众对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参与度和知晓度,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市人大代表在听证结束后表达了个人感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