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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脑发力”宜城市检察院听证员首次履职

【字号:    】        时间:2022-07-06      

   

 

  

 

  7月4日,宜城市人民检察院邀请了2名人民监督员、3名听证员参加公开听证,就陈某某滥伐林木案起诉必要性发表听证意见。这也是该院听证员库正式建成后,受聘听证员的首次正式履职。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龚晓燕详细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及听证流程。 

  “我也是因为家人生病花了不少钱,就想着砍点树卖点钱……我真诚的悔过,并且主动进行了复绿,请再给我一次机会。”听证会上,当事人陈述着事实经过。 

  在当事人回避后,听证员就案件相关细节展开了讨论。 

  “陈某是不是初犯?”听证员熊明汉问道。 

  “是”检察官回答道。 

  “像陈某这样的村民很多,他们平时在村里生活,是不是也不能砍树,或者达到什么标准才是违法?”听证员张金安问道。 

  “通俗点说,只有持有《林木采伐许可证》,且在相关单位允许的情况下才能进行砍伐,而村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是被允许的。”检察官回答道。 

  听证员们将自己代入村民的角色中,在与检察的问答中了解了相关法律规定。 

  “陈某违反森林法规,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砍伐林木,数量较大……但其自愿认罪认罚并签字具结,积极复植复绿,综合其认罪悔罪态度,拟决定对其相对不起诉。”检察官说道。 

  检察机关的上述拟处理意见,经听证员、人民监督员综合判断,得到了一致的支持。 

  “检察听证是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重要方式。作为新聘任的听证员,我一定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提供相关行业的专业建议,主动、公正履职,做好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者、监督者。”听证员章学锋在会后说道。 

  作者:刘运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