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烟是一种模仿卷烟的电子产品,有与卷烟一样的外观,水果、奶茶等多种类电子烟极易诱发青少年吸食“第一口烟”。一些不法分子会在电子烟中掺入四氢大麻酚、合成大麻素类新精神活性物质,吸入后对人体损害极其严重。
为进一步规范电子烟市场秩序,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切实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社会环境。2024年7月25日,宜城市检察院主动作为,督促宜城市烟草专卖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局、邮政管理局等五个相关部门,重点对中小学校周边商户、“电子烟”销售门店、物流快递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具体内容如下:是否有烟草经营许可证、是否存在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行为、有无在醒目位置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等相关标识。同时检察干警也向商户宣传依托咪酯被列为麻醉和精神药品目录,并且告知这种将添加合成依托咪酯的“上头电子烟”变相销售的行为是犯罪行为。
此次专项行动,共监督检查校园周边商户20余家,并在校园及周边商超醒目位置张贴六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规范电子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
经现场检查,未发现存在违规销售电子烟的情况。为持续规范电子烟销售点依法依规经营行为,检察干警广泛宣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广告法》、《烟草专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对商家、群众的科普宣传,动员鼓励群众积极举报有关商家未主动劝阻未成年人购买电子烟产品的行为,引导商户切实履行经营主体责任。
宜城市检察院未检办案组负责人表示,将持续按照《关于开展规范电子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要求,深化五大联合部门综合履职,形成多部门联动的强大合力,巩固专项行动成果,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