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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宣传周丨以检察之力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

【字号:    】        时间:2024-04-26      

  “宜城松花蛋”“流水西瓜”“宜城米”“宜城鳊鱼”,听到这些名字,大家是否有股亲切感油然而生?这些耳熟能详的产品都是来自于国家的严选——地理标志产品。

 

在第24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到来之际,为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落实最高检“检护民生”“检察护企”专项行动部署要求,4月24日,宜城市检察院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专题培训会,邀请70余家企业负责人参会。

问:企业在递交专利申请材料时发现已经有类似专利被授权了,如何避免再次出现这种做无用功的情况呢?

答:建议企业在申请专利时注意申请的时机,专利有了切实可行的想法,甚至只有设计图纸或者思路,但只要符合专利授权的三要素就可以着手撰写申请材料,充分运用法律保护手段抢占潜在市场。及时掌握知识产权竞争态势与行业内专利技术发展情况,关注同行业知识产权案例及风险高发知识产权领域,既有助于盲目研发落入他人知识产权保护范围,也有助于面对相关纠纷风险时具备预警方案。

问:已注册的商标是不是就可以放在企业生产的任何一个产品上?

答: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如果企业生产的其他产品不在原注册商标的核准类别里是需要重新申请注册的。

问:企业被侵犯知识产权后与侵权企业沟通无效怎么办?

答:企业如果发现自身知识产权被侵犯时,可以通过私下调解、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三种途径维护权益,权利人可自行及时依法收集他人侵权证据,也可以申请公证处进行公证取证。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对于适格主体提起的知识产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检察机关可以提供法律咨询,也可以向法院提交支持起诉意见书、协助调查取证、出席法庭等方式支持起诉。我们也会主动对涉及知识产权领域的刑事立案活动进行监督,依法打击知识产权犯罪行为,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利益。

 

 

会上,第二检察部干警就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息息相关的专利权、商标权、地理标志如何申请,以及经过授权后仍需注意的事项作出详细讲解。在与企业负责人一问一答中,普及知识产权法律知识。

下一步,宜城检察院将立足检察职能,研究分析知识产权案件中可能引发犯罪的苗头性问题,结合案例开展法治宣传,预防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发生,提高全民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供给和技术供给的双重作用,以“检护民生”“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为抓手,着力守护创新发展、擦亮本地特色品牌,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

 

检察说法

什么是地理标志?

地理标志标示着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人文因素决定。地理标志产品由地名和种植养殖产品、半成品、材料、特色小吃等名称组成,经主管部门登记后,该地符合条件的企业等相关主体可以按照相应程序使用该地理标志。

如何使用地理标志?

地理标志与商标最大的区别就是,地理标志一经注册可以永久使用,可以采取直接贴附、刻印、烙印或者编织等方式将地理标志专用标志附着在产品本身、产品包装、容器、标签上;也可以在广播、电视、公开发行的出版物等媒体上,展览会、博览会的宣传横幅、手册上使用,从而提升商品知名度,打造地域名牌。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地理标志的保护期限长久有效,但注册后两年内若未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上使用专用标志,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将停止其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