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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检凤鸣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十个维度》大家议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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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报
时间:2025-03-26
“曾大夫”的全流程矛盾化解疗法
普通犯罪检察部 检察官助理
赵炜
如何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消化于萌芽?宜城市检察院聚焦理念更新、政策落实、机制创新、打造团队,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终极目标,将矛盾化解贯穿办案全过程、各环节,将“望闻问切、对症下药”的理念融入到基层矛盾纠纷治理,在能动履职中促进治罪与治理有机结合。特别是针对故意伤害案中矛盾纠纷多的实际,宜城市检察院故意伤害罪专门办案组,通过对矛盾纠纷动态监控,全流程、分段式开展矛盾化解。一年以来,宜城市院轻微刑事案件案件办理提速66.7%,轻伤害案件刑事和解率较上年提高18.8%,为高水平犯罪治理提供了实践样本。
“曾大夫,我这会头有点晕,快给我量个血压。”曾庆武同志的办公室里经常出现这样的情景。但这个头戴听诊器正屏息凝神测量血压的“曾大夫”却不是一名医生,他在工作之余常为部门的同事们把脉问诊,大家都亲切地称他为“曾大夫”。他不仅在生活中把脉问诊,在工作中也能“精准把脉、靶向治疗”。负责故意伤害罪专门办案组的检察官曾庆武同志,长期集中办理故意伤害案件的经验,让他总结了出一套矛盾化解的“治病良方”。
一、三调衔接,慢煨“调和汤”
曾庆武同志既是故意伤害罪专门办案组负责人,同时作为公检桥梁纽带的侦协办负责人,充分发挥侦协办“前沿哨所”作用,提前介入调处难度较大的案件,同步审查案件证据和矛盾症结,为矛盾调处争取更充足的时间。在办理李某某故意伤害案时,双方因赔偿款对价差距过大无法达成调解,矛盾有激化升级的风险,曾庆武办案组,提前介入审查卷宗,确保案件证据全面的情况下,与办案人员一同前往案发地了解原因,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多次进行调解工作,通过多轮沟通才了解到症结,被害人担心达成和解后,后续伤残鉴定的赔偿金不能实现,经过充分的释法说理,最终打消了被害人顾虑,在审查起诉阶段促成了双方和解。
坚持矛盾化解工作全程化,对于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未能化解的社会矛盾,提起公诉后继续会同人民法院在推动双方“释冰”上深耕细作,深化恢复性司法,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劳某某故意伤害案在审查起诉环节经过多次调解均未果,提起公诉后,曾庆武又两次会同承办法官实地调解,最终促进双方和解。
二、汇聚外力,共练“顺气丸”
他不断创新化解矛盾的工作方法,对于符合适用条件、具有和解可能的轻微刑事案件,在院领导的支持下积极探索引入派出所、司法所、村调委员会等基层单位组织参与调解,利用驻村工作队的群众基础打好矛盾化解组合拳,形成工作合力。曾庆武同志在对唐某故意伤害案进行矛盾化解时邀请到派出所、司法所、村委代表到场进行调解,针对导致双方矛盾发生的土地界限问题,村委协调人员现场量尺定界,打消后顾之忧,最终在各方的释法说理下双方达成和解。他利用本地人的优势,积极推动“乡贤+刑事和解”新模式的探索,为矛盾化解引入地方力量、乡贤智慧,使之成为矛盾化解的协助人员。办理万某某故意伤害案时,被害人对调解的抵触情绪较大,曾庆武同志邀请村支书和村中一位德高望重的乡贤参与调解,通过“大家长”说和做主,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更好地实现案结事了。
三、司法关怀,打磨“温情散”
落实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助力矛盾化解。他在办理案件时,对救助需求进行逐一研判审查,积极移送救助线索,依法保障被害人合法权益。在办理梁某某故意伤害案时,犯罪嫌疑人没有赔偿履行能力,被害人因案致贫、生活困难,矛盾化解工作陷入僵局。曾庆武同志将该线索及时移送至控申部门,联合控申部门主动开展司法救助,为被害人申请司法救助金,缓解了燃眉之急,有力促进双方矛盾化解。
2024年宜城市检察院办理的轻伤害案件刑事和解率达78.3%,较往年上升18.8%。开展司法救助16次,救助金额达到18万余元。以提升认罪认罚案件办理质效、深化诉源治理为抓手,抓前端、治未病,着力探索新时代矛盾化解新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