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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宜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字号:    】        时间:2023-01-11      

 宜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年12月18日在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石 炜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2年,市人民检察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二十大精神,持续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更新监督理念,创新监督方式,提升监督能力,依法能动履职,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为宜城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一、聚焦护航安全稳定,保障发展有新成绩
(一)主动融入平安宜城建设。我院将服务党的二十大维稳安保作为压倒一切的中心任务,以坚决守住“五个不发生”的工作底线,实现“五个严防、三个确保”的工作目标,做实做细检察环节防风险护稳定各项措施,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严格落实案件风险研判,做到讲政治、求极致、重效果。坚决把国家政治安全放在首位,依法批捕故意杀人、抢劫、毒品犯罪等重大刑事犯罪案件20件36人,提起公诉13件22人。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依法提起公诉1件3人,追赃挽损5万余元,切实守好养老“钱袋子”。精准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联合开展“断卡行动”,提起公诉13件19人。
(二)积极投入疫情防控。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坚持疫情防控和检察工作统筹推进。扎实做好自身防疫工作,完善应急处置机制,细化责任分工和工作流程,积极参与社区疫情防控志愿服务,主动向紫阳观社区捐赠办公设备,用实际行动支援防疫工作。在全市静默管理期间,院党组发挥表率引领作用,带头下沉一线,全院干警迅速集结响应,第一时间投入到核酸检测、疫情查控、卡点防控、维护核酸检测秩序等抗疫服务中,筑牢疫情防控安全屏障。
(三)着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号工程”,持续开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专项检察活动,坚持“涉企”案件优先办理,建立“绿色通道”,将“问需于企”作为服务企业的“前置程序”。院党组带头深入企业一线,走访企业25次,建立服务民营经济企业联系点,就办案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向企业发送检察建议7份。对涉营商案件统一标注、专人快办,落实涉市场主体案件社会调查和影响、风险研判及企业“四类人员”批捕起诉报上一级检察院备案审查等机制,引导办案人员全面分析、评估办案对企业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依法慎重做出决定。积极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检察改革工作,发挥合规改革连接个案办理与企业治理的重要作用,今年共办理合规案件4件,切实助力企业纾困解难。

二、聚焦推动源头治理,民生检察有新情怀
(一)扎实办好为民实事。用心用情做好群众信访工作,贯彻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开展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专项检查、信访积案清理、治理重复信访“回头看”等活动,办理信访案件139件,保证群众诉求有着落。用好司法救助手段传递司法温度,尤其是加大对困难妇女和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的救助力度,全年共开展司法救助21次,救助金额20万余元。结合乡村振兴开展“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走访联系点韩公村,助力抗旱保粮工作,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筹措资金5万元,为韩公村修缮了两处涵管水道,挖掘了两口灌溉水井,保障村民农田灌溉。
(二)做细做实诉源治理。抓好抓实一至八号检察建议落实,全年共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4件,实现“发出一件,治理一片”,以“小切口”解决“大问题”。开展公开听证139次,做到“应听尽听”。认真落实“八五”普法要求,深入社区、学校开展反电诈、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反洗钱、《反有组织犯罪法》和禁毒等法治宣传活动。落实恢复性司法理念,在办理非法捕捞类案件时,运用“以案释法+法治宣讲+现场增殖放流”工作模式,  在案发地点进行公开听证,对群众进行法治教育,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助力汉江流域生态环境修复与生物多样性保护。
(三)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起诉涉未成年人案件57件99人,不起诉19件27人。对适用不起诉决定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未成年被害人依法开展帮教,共计帮教28件44人,其中5人考上了大学。坚持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开展教职员工职业入职查询160次,选派优秀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前往中小学校园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20场次。发出督促监护令35份,筑牢未成年人家庭保护防线。组织专班撰写《我市未成年在校生犯罪情况调研报告》,向市委主要领导作专题汇报,研究从根本上打击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让法治阳光伴随孩子健康成长。

三、聚焦履行检察职责,维护公正有新作为
(一)以求极致的工作态度,持续做优刑事检察。共批准逮捕144件188人,提起公诉259件291人。办理刑事诉讼活动监督案件86件,依法追捕24人,追诉2人。与公安机关揭牌启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加强协作配合,同向发力。严格按照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要求,综合运用非羁押码、电子手环等科技监管手段,对变更强制措施后的非羁押人员实行“线上”监管。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办理刑事执行监督案件118件,对宜城市看守所开展常规巡回检察工作,力促监督与监管同步推进,共同维护看守所监管秩序安全和稳定。持续加强与纪委监委的衔接配合,办理纪委监委移送案件2件,形成更强反腐败合力。
(二)以精准化监督的工作导向,持续做强做实民事行政检察。共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43件,围绕民事检察与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契合点与着力点,切实将服判息诉作为民事检察监督的落脚点,综合运用检察建议等监督方式,开展裁判结果监督、程序监督和执行监督,不断提升监督质效。全面履行“一手托两家”职责,共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33件,以化解行政争议为牵引,围绕“土地执法查处领域”“护航民生民利”等专项活动,依法履行行政检察监督职能,推动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三)以双赢多赢共赢的工作理念,持续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党的二十大报告专门强调“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公益诉讼工作的高度认可,也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提出了更高期许和更严要求。今年以来,我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不断更新理念,办案数量稳步上升,共办理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77件。重点围绕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关键领域,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等专项监督活动。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率先办理了一批涉燃气安全公益诉讼案件,通过制发多份检察建议,同相关部门开展磋商,合力消除燃气安全隐患,推动了燃气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工作在襄阳各县市区全面铺开,得到了省院、襄阳市院和宜城市四大家领导的高度肯定。

四、聚焦创新工作机制,检察发展有新动能
(一)建章立制打造新监督格局。始终坚持强化自觉接受监督的司法理念,以能动履职做好代表、委员联络工作,积极争取人大、政协对检察工作的支持,与市人大、政协会签《宜城市人大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办法(试行)》《关于开展政协提案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促进代表建议、委员提案与检察建议的“双向衔接转化”,以人大监督支持法律监督,以民主监督融合法律监督。
(二)转变理念适应新发展变化。稳步推进认罪认罚相对不起诉社会志愿服务工作,对183名犯罪嫌疑人适用社会志愿服务措施并作出不起诉决定,以能动履职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三)集思广益构建新协作机制。我院与宜城市河湖长制办公室联合制定了《关于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意见》,共同推进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和打击犯罪等工作,先后3次对小南河水库、汉江主河道、莺河水域开展巡查,立办案件4件,共同推动河湖生态保护工作。与市妇联、残联、老龄委联合会签《民事支持起诉协作机制的意见》,畅通弱势群体法律维权渠道,办理相关案件10件10人。

五、聚焦筑牢发展根基,淬炼队伍有新成效
(一)坚持政治建检。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以党组中心组学习、支部主题党日等方式为载体,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通过组织全院干警撰写心得体会,班子成员、支部书记为干警讲党课等形式,进一步深化学习效果。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建立党建工作考评机制,完善了我院党支部工作考核细则,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促进党建与业务工作相融合。
(二)坚持人才兴检。建立“主岗锤炼、副岗锻炼、多岗磨炼”机制,打造检察业务“多面手”。充分运用检察官网络培训学院、上级院讲座和“青年大讲堂”等平台开展教育培训,提升干警的理论素养。常态化开展“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活动,举办专题演讲比赛,增强干警的政治素养、大局意识。为提升干警综合写作能力,细化任务、落实到人,调动干警积极性,全年共在省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调研文章17篇,被省市院采用典型案例、信息18篇,被《检察日报》采用宣传稿件9篇,以调研信息宣传为抓手培养人才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效果逐步显现。
(三)坚持从严治检。开展警示教育、廉政谈话、廉政风险排查,把“严”的主基调贯穿到干警的工作和生活中。将《关于开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及其背后“四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和《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印制分发到各支部,组织干警集中学习,重点强调工作日一律不得饮酒,杜绝酒驾醉驾,敲响纪律警钟。针对“关键少数”开展廉政谈话,狠抓“三个规定”落实,先后记录报告事项95人次,堵死过问、干预或插手司法办案后门,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治检健康发展。

一年来,我院共荣获襄阳市级以上各类荣誉和表彰9人次。成绩的取得,是党委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宜城市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检察队伍和检察工作依然存在差距和不足:一方面对习近平法治思想领悟、践行需持续做实,检察理念还需进一步更新、转变,融入市域治理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实效性还不足;另一方面队伍专业化水平与新时代检察工作要求还有差距,法律监督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在人才储备、年轻干部培养上还要加大力度。
各位代表,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我院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继续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服务大局、检察为民为主线,以提升检察工作品质为主题,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服务保障宜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以更高站位强化政治建设。进一步做实一切检察工作首先“从政治上看”,准确把握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的本质要求,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及时主动向市委请示报告工作,把准检察工作政治方向,在检察监督办案中落实和维护党的全面领导,保障检察权正确实施。

二是以更实举措服务发展大局。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聚焦影响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人民安宁的突出问题,全面履行检察监督办案职能,突出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精准打击严重暴力犯罪、经济金融和网络等各类犯罪。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平等保护各类企业合法权益,稳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加强生态文明司法保护,护航美丽宜城建设。立足检察办案,做深做实做细诉源治理,助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三是以更深情怀践行司法为民。牢记民心是最大的政治,依法办好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案件。持续办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积极以听证等方式审查办理疑难案件,推动案结事了人和。全面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完善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的保护体系。用好司法救助政策,用“检察暖心”换“群众舒心”。坚持将法、理、情融为一体,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是以更新理念深耕法律监督。坚持以监督办案为中心,提高法律监督质量和效果。持续优化刑事检察办案方式,加强刑事诉讼、刑事执行监督。全面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增强监督的主动性、精准性和实效性。坚持提质效、拓领域,继续开展好“长江大保护”“国土国财”“益心为公”等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加强与监察机关的办案衔接和配合制约,不断增强反腐合力。

五是以更严要求加强队伍建设。持续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加强检察教育培训和人才培养,一体强化政治素质和专业能力。落实严管就是厚爱理念,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健全完善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建设“清廉宜检”。

各位代表,目标凝聚力量,实干铸就辉煌!检察机关服务大局责无旁贷,展示担当正当其时,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我院将认真贯彻执行本次大会决议,以党的二十大为新起点,为实现宜城“千亿级、五十强、幸福城”奋斗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