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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宜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字号:    】        时间:2020-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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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六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文件材料

 

 

宜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情况的报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毛伟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本次市人大常委会的安排,我代表宜城市人民检察院汇报2020年检察工作,请予审议。

上半年,我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把抗疫精神转化为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的不竭动力,各项检察工作在发展中稳进、在实践中落实、在创新中提升,有力推动新时代宜城检察事业不断向前迈进。

一、始终把服务宜城经济社会发展作为中心任务

   (一)服从服务疫情防控工作大局。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我院迅速成立了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防控工作。在做好机关自身疫情防控的同时,组织党员下沉社区做好“双报到”工作。在全院干警的坚守下,我院被评为抗疫优秀组织单位,20余名党员被社区评为“先进”,3名干部被评为全市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检察院家属区被宜城市委确定为党建引领社区建设试点小区。疫情期间,因受制于看守所等办案场所严格的防控措施,提讯等诉讼活动受到较大影响。为妥善处理好防疫期间刑事案件办理工作,我们充分利用线上提审模式,实现了检察官与犯罪嫌疑人在“零距离”的前提下“面对面”交流。

   (二)助力复工复产和民营企业发展。在办理涉企案件时,切实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如办理的赵仁良等6串通投标案,涉案企业是谷城县资质以上建筑企业,也是湖北省建筑业重点培育企业。承办检察官专门前往谷城实地查看复工复产情况,还走访了地方政府、工商联、税务局了解企业情况。经检委会审议,依法对赵仁良等6名犯罪嫌疑人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在依法办案的同时更主动深入企业复工复产一线, 检察长先后走访了湖北楚大鸭业有限公司、宜城市梅缘农资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详细了解了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等方面的情况,征询了企业在生产经营方面存在的困难和相关需求。

   (三)积极参与打好“三大攻坚战”。积极服务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共办理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电信诈骗、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216人。今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收官之年,我院积极摸排核查司法救助案件线索。如被害人周恒因交通事故丧失了劳动能力,为一级残疾,其母为三级残疾,家庭为建档立卡贫困户,且赔偿款一直未赔付到位,造成家庭生活更加困难。我院实地走访后认为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及时为其申请了司法救助。积极服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紧紧围绕汉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突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针对市生态环境局对宜城市佰圣鑫新型建材公司露天堆放电石渣、石粉及石灰等污染环境的行为怠于履行监管职责发出了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消除环境侵害。

二、始终把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作为主业要责

   (一)刑事检察工作。上半年,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6698人,作出不捕决定815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27152人,起诉86114人,包含涉恶犯罪210人;办理立案监督案件7件,抗诉2件。扎实推进反腐败斗争,对宜城市监委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作出逮捕决定34人。做好社区矫正和监管场所检察监督工作,查处并办理了2件收监执行案件和17件刑事执行违法违规案件。认真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正在办理市公安局一名辅警涉嫌徇私枉法案件。目前,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案件98120。如由我院提起公诉的15起轻微刑事案件,适用认罪认罚速裁程序集中开庭审理并一一当庭宣判,案件平均审理用时5分钟,实现了简案快办。

   (二)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民事检察监督工作主要是对去年的线索进行了甄别,加大了调查核实力度,上半年共办理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7件,其中办理裁判结果监督暨虚假诉讼案件2件,办理农民工欠薪案件并发出支持起诉书2件,办理执行监督案件并发出检察建议3件。行政检察监督工作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的要求,结合司法为民“八件实事”、行政非诉执行等工作要点,加强与法院的联系,对我市农业、市场监督、卫生、自然资源等行政执法机关进行了走访,并调取了部分卷宗和工作台账,有针对性地梳理出部分案件线索,共办理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6件,发出检察建议6份,法院回复采纳2件。

   (三)公益诉讼工作。在办好法律明确赋权的“4+1”领域案件的同时,积极办理省人大常委会授权拓展的安全生产等领域案件。通过开展“长江流域生态保护”“校园安全”“大棚房整治”等一系列专项活动,切实加大办案力度,提升办案质效。上半年,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5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和民事公告12件,召开诉前磋商会议3件,收到回复、整改13件。《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施行后,襄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守疆等领导先后深入板桥店镇垃圾处理场和“三眼塚”文物保护单位内违法堆放建筑垃圾整治点,实地察看、现场询问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并对其整改治理情况予以了充分肯定。积极开展针对非法捕捞活动的民事公益诉讼。717日,法院开庭审理了我院起诉的一件电打鱼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当庭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六个月。庭审后,我院会同法院、水务局在汉江渔船上开展生态修复增殖放流活动,放生各类鱼苗近5万尾。

三、始终把推进阳光司法、提升检察公信力作为发力重点

   (一)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人民监督员监督。先后走访了我市4名省人大代表,了解企业复工复产情况,听取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将省市检察长会议精神和我院贯彻落实意见形成书面材料,以检察要情专报的形式迅速向市“四大家”主要领导进行汇报,积极争取市领导对检察工作的关心、重视和支持。专门建立了“人民监督员检察联络”微信群,第一时间向人民监督员推送工作动态,听取意见建议。拓宽案件公开听证、公开审查范围,共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各类活动41次,累计90人次。

   (二)立足检务公开打造阳光检察。我们每年都要举办多次检察开放日活动,如6月份,开展了以“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法院、公安负责信访工作的同志参加,参观了“12309”检察服务中心、远程视频接访室和接访大厅,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在打造阳光检察方面,紧紧围绕案件信息公开这个核心深化检务公开,积极探索对律师和当事人家属的信息推送服务,上半年,我院主动公开案件信息170条、公开法律文书80件,重大案件信息发布83条。

   (三)线上线下推出全方位便民措施。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共受理律师阅卷42件次。自组建“宜城检察官与律师”微信群以来,群成员已达到88人,其中,执业律师81人,配有专人负责微信群内的消息查看和回复。疫情期间通过邮件审查“三证”,采取邮寄光盘的方式,为两位河北律师完成异地阅卷一次,为一名本地律师完成案件信息异地查询一次,得到了我市律师群体的广泛好评。丰富检察宣传载体,在巩固发展检察宣传主阵地的同时,加强“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建设,讲好检察故事,认真核查涉检舆情反映的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四、始终把打造四个“铁一般”的检察铁军作为重要责任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始终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完善政治轮训制度,不断夯实检察人员思想根基。“七一”前夕,检察长专门以《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坚决克服“疫后综合症”》为题,为全院干警上党课。继续将党建工作作为项目拉练重点项目,持续以“六型”建设为抓手,对去年的制度规范进行了全面梳理。将党建工作与队伍建设、业务建设结合起来,开展标准化支部建设,各支部根据自身特点建设特色支部活动室及文化长廊。

   (二)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把学习党的创新理论作为加强班子建设、提高领导能力、创新工作方法的基本举措,制定了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从学习安排、学习要求等方面进行规范。党组一班人作为本院的关键少数,带头提升精神斗志,按照走在前、作表率的要求,带领干警攻坚克难。同时,领导干部带头办理重大复杂敏感案件、新类型案件,发现、解决检察管理和办案中的问题,从而带动整个队伍提升能力水平。上半年,院领导干部共带头办理案件35件。

(三)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扎实开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警示教育活动,59日至12日,各党支部集中时间结合5月份支部主题党日活动,重点学习了省院印发的“关于10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的通报”等内容,要求全院干警对照反面典型,谈感受、谈不足。落实每月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重大事项及相关接触交往行为情况记录表》和每季度填报“三个规定”情况报告表制度,形成长效机制。目前,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2件。

    各位委员,2020年上半年,我院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从整体情况看,创新性、有亮点的特色工作仍不够明显,个别业务工作因疫情影响进度滞后,亮点不突出,离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还有一定差距。司法办案质量和效率有待提升,一些检察建议质量不高,发出后没有跟进落实。下半年,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加固底板、补齐短板、拉长长板,不断把新时代宜城检察工作推向前进。

   (一)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正确政治方向。保持高度的政治清醒和政治自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既认真抓好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又将检察工作的重大部署、重要问题、重大事项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始终坚持“守初心、担使命”,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宪法法律赋予职责落实到位,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更有力法治保障。

   (二)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更加主动服务大局。立足办案,精准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尤其是脱贫攻坚战已经到了最后收官的紧要关头,我们将以更高站位、更深认识扛牢政治担当,为夺取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贡献检察力量。持续深化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圆满完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为期总目标。全力推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项工作,持之以恒落实好群众信访“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加大对公益诉讼“等”外领域的探索,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

   (三)坚持以理念变革为引领,聚焦检察办案提质增效。我们将进一步认识《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出台的重大意义,坚持新时代法律监督理念,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回应群众期盼。充分发挥“捕诉一体”优势,更加注重、更加自觉将诉讼监督融入工作中。随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持续、深入贯彻,下一步将着重在精准量刑、速裁程序上下功夫。

   (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重点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充分发挥好“关键少数”作用,严格落实好一岗双责,做好以上率下。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继续部署开展好“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警示教育活动,坚决做到持之以恒,常抓不懈。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四风”具体要求,狠抓“三个规定”落实落地。加大对干部队伍的管理力度,切实为干警担当作为、提升本领创造条件,为宜城检察持续发展储备人才。

下半年,我院将继续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支持,按照此次会议审议意见,坚定初心、勇担使命、锐意进取,不断开创宜城检察工作新局面,为推动宜城高质量发展、加快实现“千亿级、示范市、小康城”奋斗目标贡献检察力量!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