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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宜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字号:    】        时间:2019-01-02      

    

  宜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1226日在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毛伟 

    

  各位代表: 

  根据本次大会的安排,我代表宜城市人民检察院报告2018年检察工作,请予审议。 

  2018年,我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对标全国模范检察院,始终走在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前列,争当全市检察机关排头兵”的工作思路,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四轮驱动”,准确把握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总体要求,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现将我院2018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助发展、促稳定,在服务大局中提升作为 

     (一)以市委中心工作为总揽,增强服务大局的使命感。我院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检察工作摆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自觉践行“两个维护”,确保检察工作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今年以来,我院共批捕203268人,提起公诉235303人,全力维护我市社会稳定。打好“三大攻坚战”,积极参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重点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金融诈骗等经济犯罪,目前已起诉1113人,如黎某某、胡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涉案金额2900余万元,我院依法提前介入,及时批捕、提起公诉。积极参与精准脱贫攻坚战,今年共对46户贫困户建档立卡,同时利用“社会扶贫”APP发动全体干警与韩公村贫困户进行一对一结对帮扶,解决现实需求。按照市委安排部署,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参与整治非法违法采矿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无证开采、乱采滥挖等违法犯罪行为,先后提前介入涉嫌非法采矿罪案件910人,确保专项行动案件办理在检察环节不贻误战机,取得实效。同时坚持打击与修复并重的原则,继续在办案中落实补植复绿,今年有234亩被毁坏林地重新栽上了树苗,再现生机。 

     (二)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为契机,推进“平安宜城”建设。自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我院对涉嫌黑恶案件批捕3565人,起诉745人,适时提前介入公安机关侦查活动,及时提出收集、固定、完善证据的建议,确保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捕得准、诉得出。如犯罪嫌疑人安某某在刘猴镇李社区和钱湾村多次随意殴打他人,损毁他人财物,群众不敢惹,村干部不敢管,具有鲜明的“村霸”特征。案件进入审查起诉环节后,我院快速反应,全面审查证据材料,仅用3天便以寻衅滋事罪提起公诉,有效震慑了犯罪分子,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再如猛狮项目工地聚众斗殴案,参与人数多、影响大。案发后,我院第一时间介入,依法批捕了涉案的18名犯罪嫌疑人,形成了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高压态势。 

     (三)以优化营商环境为目标,保障企业健康发展。我院全面履行“惩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各项检察职能,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有效打击和遏制妨害企业发展的各类违法犯罪,共办理相关案件26件。如犯罪嫌疑人胡某某、周某某用其他品牌的钢材替换为武钢的标牌,提高价格后出售给他人,从中赚取差价,此举严重损害了武钢品牌的知识产权,我院依法批捕了该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案嫌疑人。今年以来,我们共走访企业30余次,共与企业代表、人大代表等召开座谈会16次,为企业开展法治宣传教育19次,全面掌握了解我市现有企业运行概况,并悉心解答企业家在法律政策等方面的困惑问题,为企业成长保驾护航。 

     (四)以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为抓手,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守护祖国的绿水蓝天,维护百姓“舌尖上的安全”,保障国有财产不受侵犯,这是“公益诉讼”职能最形象化的表达。2018年以来,我院共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8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件,监督对象涉及国土、水利、林业等部门,监督领域实现了包括英烈荣誉保护在内的全覆盖。我院采取公开宣告、跟踪回访等形式增强监督实效,成功办理了一批有社会影响的典型案件,如宜城市环保局和水务局对宜城市鸿运垃圾分拣中心向汉江排污的违法行为怠于履职案、宜城市小河镇政府对宜城市烈士纪念设施“四六殉难烈士陵园”怠于履行管理维护职责案、宜城市水务局、卫计局对刘猴镇南泉水厂向居民供应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饮用水怠于履职案等,上述单位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对检察建议及时进行了回复,并认真进行了整改,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我院提起的水务局怠于履职公益诉讼案是襄阳市首例提起公诉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法院支持了我院的全部诉讼请求。按照市委安排部署,我院目前已起草了《宜城市关于支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具体意见》,报送领导审阅。 

  二、重程序、保质量,在履行职能中提升质效 

     (一)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做好立案监督工作,今年以来,共监督立案88人,监督撤案55人。强化侦查监督工作,共针对侦查活动违法提出书面纠正9件,现已收到回复3件,进行非法证据调查核实7件,追诉1317人。加强审判监督工作,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请抗诉22人,法院现正在审理中。 

     (二)加强刑事执行监督。今年共办理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34件,依法纠正刑事执行违法违规案件40件,纠正财产性执行违法案件21件,纠正超期羁押案件12起。对办理的黎某某刑事执行纠正违法案件、龚某某财产刑执行纠正违法案件、刘某某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等进行了公开听证,得到了上级领导好评,并被《襄阳日报》等媒体报道。我院办理的陈某、王某某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羁押必要性审查优秀案件。 

     (三)深化民事行政监督。今年共立案办理民事、行政案件26件,发出检察建议22件,发现虚假诉讼案件线索5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5件。如涉案1000万元标的的韩某某诉宜城市锦湖房地产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我院调查后发现有虚假诉讼嫌疑,法院采纳了我院检察建议,撤销原判,裁定再审。再如邱某某、刘某某、周某斌诉保康天河矿业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案,经我院监督后法院裁定撤销案件,驳回起诉,该矿业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某文因犯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3个月。 

     (四)做好群众“窗口”工作。为给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检察产品,我院在今年将12309举报平台升级建设为12309检察服务中心,由单一的接待来访功能改造升级为集多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服务中心,实现了一个窗口对外,让群众“只进一个门”就能办成事。今年以来,我院共受理接待各类来访152件次,移送处理51件次,现场咨询答复80余件次,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8件,救助8人,拟救助金额达7.9万余元。我院将司法救助工作融入精准扶贫工程,为小河镇精准扶贫对象、交通肇事案受害人李某某申请救助资金4000元,为其解决实际困难。同时将司法救助工作作为担当拥军优属政治责任的重要方式,为因交通肇事案失去赡养来源的现役军人家属王某某送去救助资金5000元,让其感受到了司法温暖。 

  三、抓改革、谋创新,在规范司法中提升公信 

     (一)自觉接受监督,完善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在强化内部监督的同时,不断提高接受外部监督的主动性、规范性和实效性,促进各项检察工作科学有序发展。今年以来,我院先后邀请人大、政府、政协主要领导参加我院首例公益诉讼案公开庭审、项目拉练等活动,邀请代表委员参加案件公开审查听证及“检察公众开放日”等,将检察工作全面置于监督之下。主动公开重要案件信息、检察综合信息、检察队伍信息,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体制。 

     (二)落实监察体制改革要求,做好职务犯罪案件起诉工作。为更好落实监察体制改革的要求,实现监察委员会调查与检察机关刑事诉讼的无缝衔接,我院成立了专门的办案组办理职务犯罪案件。截至目前,共受理监察机关移送案件69人,向同级监察机关移送案件线索3件,应邀提前介入职务犯罪案件6件。今年以来,我院分别依法快速办理了襄阳市监察委留置第一案和宜城市监察委留置第一案。其中我院办理的王某某涉嫌挪用公款案系监察体制改革以来,襄阳市提起公诉并当庭宣判的第一起职务犯罪案件。在庭审过程中,出庭检察人员运用多媒体方式示证,并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庭教育,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 

     (三)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持续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落实司法体制改革要求,积极推动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工作,今年以来,我院包括检察长在内的院领导共办理各类案件105件,积极发挥了以上率下、示范引领的作用。今年9月,我院检察长列席宜城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落实了“两高”的相关要求。积极加强“智慧检务”建设,已建设完成兼具跨距离讯问、电子笔录制作等功能为一体的襄阳市首个远程提审公诉室。加强驻看守所检察室规范化建设,在市司法局设立了社区矫正检察官工作室,并已正式投入使用。 

  四、强素能、转作风,在从严治检中提升形象 

     (一)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夯实检察队伍思想根基。以思想建党为根本,着力加强思想理论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重要理论,坚持党组成员、支部书记带头讲党课。结合“作风落实年”、“两学一做”、“支部主题党日”、“道德讲堂”等活动,开展了“谁是我们的衣食父母”大讨论活动,邀请党校教授宣讲十九大精神,邀请模范人物宣讲先进事迹,掀起新一轮学习热潮。 

     (二)聚焦“作风落实年”活动,强化纪律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开展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财务管理“四个深入查改”活动。开展“知敬畏、守底线、正风纪”专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以“十进十建”宣传教育活动为载体,贯彻落实市委关于从严治党决策部署,通过学唱廉政歌曲、设置廉政标牌等方式,营造崇廉尚廉的廉政文化氛围。深入开展检务督察,按照“每月一通报”的工作目标,共发出节假日作风纪律情况、会议纪律、工作纪律等检务督察通报共12期,点名批评违纪人员6人次。 

     (三)打造“印象宜检”文化品牌,发挥检察文化凝聚力。创建以“印象宜检”为主题的文化品牌,利用各种检察文化活动促进干警思想意识的提升,举办了“我是检说家”主题演讲比赛,精心筹备了情景剧《检担》,获得了2018年“法治惠民·法润楚都”法治宣传文艺汇演“一等奖”。通过各项活动,提高青年干警爱岗敬业、履职尽责的进取意识。组织40余名干警前往鄂豫边区革命纪念馆、张自忠纪念园等地开展爱国主题教育活动,激发青年干警的爱国热情,积极传承伟大的革命遗志。参加“担当有为、狠抓落实”主题演讲比赛,弘扬不忘初心、担当有为的时代主旋律。 

  各位代表,今年我院连续第七次蝉联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荣获“湖北省五一劳动奖状”先进集体、“2013-2017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涌现出了“2013-2017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全省司法警察训练标兵”、“宜城市十佳政法干警”等一大批先进典型。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以及市政府、市政协大力支持的结果,是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宜城市全体检察干警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部分专项活动效果还不明显,调查研究不够深入,破解司法改革难题的办法还不够多、办理案件质量效果有待提升,对检察职能的宣传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2019年,我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牢把握“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发展战略,以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主线,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做全市标兵、站全省排头、争全国先进,促进检察工作构建新格局、实现新作为、再上新台阶,为宜城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一)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作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最高政治原则、最根本的政治要求,确保各项检察工作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各项决策部署,积极探索检察工作与市委工作大局同频共振、有机衔接和深度融合的新路子。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切实加强维护政治稳定、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稳定、舆论环境稳定,不断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水平。 

     (二)更加积极主动服务宜城社会发展大局。打好三大攻坚战,从严打击集资诈骗等严重危害金融安全、破坏社会稳定的犯罪行为。服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精准打击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促进完善生态环境监管体制。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严肃查办危害企业发展的各类案件。助力乡村振兴,为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三)突出抓好检察机关主责主业。紧扣法律监督职责,积极构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四轮驱动”的新格局,以办案为中心,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以专业化办案为基础,结合内设机构改革,整合办案力量。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广拓案件来源,切实强化对生效裁判、民商事案件的监督,办理一批案件质量高、社会效果好的监督案件。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深入开展汉江流域环境保护专项活动,提高办案质效。 

     (四)认真做好检察职能转变的相关衔接工作。认真学习《监察法》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检察院组织法》,针对认罪认罚从宽、律师会见、监视居住、速裁程序等新内容抓紧落实落地。结合部分职能的转变,继续做好相关的检察宣传工作,依托纸媒、网络等各种宣传工具,扩大宣传阵地,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让人民群众了解我们的职能,支持我们的工作,形成良性互动。 

     (五)努力打造新时代过硬检察队伍。打造检察铁军,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断夯实检察干警思想根基。突出抓好党支部建设,坚决落实一切工作到支部的要求,使党建工作从支部抓起,检察人员从支部管起。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始终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检察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督办、同考核,强化日常监督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检察文化建设规划纲要》,大力培育践行“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检察官职业道德。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继续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支持,努力推动宜城检察工作全面发展进步,为建设“千亿级、示范市、小康城”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